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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張南) 日前,長春市紀委監察局通報了6起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典型問題,相關單位及相關責任人被處分。
    長春市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違規購置處理公車,造成單位國有資產損失和不良影響,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長春市投資項目評審中心主任婁俊城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榆樹市泗河鎮中心小學校濫發補貼、節禮,負主要責任的泗河鎮中心小學校校長張中民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二道區吉林街道辦事處借組織全體黨員開展教育活動之機,違規安排食宿、發放活動獎品,負有直接責任的原吉林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薑建業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領導被誡勉談話。
    九台市莽卡鄉邱家村黨支部書記包雲峰以自家小賣店開業為由藉機斂財,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雙陽區平湖街道辦事處財政所所長宋義財以孫女升學為由藉機斂財,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長春市國土測繪院司機劉奉超公車私用、酒後駕車,被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通報要求,長春市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鐵面糾“四風”,嚴格公車使用管理,廉潔過“五一”,對本地、本單位貫徹中央和省市紀律要求措施不力、出現頂風違紀問題的,要實行“一案雙查”,按相應規定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原標題:長春市紀委監察局通報6起違反作風建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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